甘肅盟史故事之二 《西北民主政團十大綱領》
1941年1月14日,西北民主政團在蘭州市橫巷子二號楊可顯家中秘密成立。會議一致通過了由王新潮(時任西北民主政團委員)委托繼伍修權同志之后負責八路軍駐蘭辦事處工作的趙芝瑞同志,為西北民主政團草擬的十大政治綱領。
《西北民主政團十大綱領》全文如下:
為著進一步開發西北發展抗日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以達堅持長期抗戰增進人民福利之目的起見,西北民主政團特于第一次會議議決:根據孫中山先生三民主義、孫中山遺囑及抗戰建國綱領原則,提出如下之十大綱領。西北民主政團團員,即照此綱領實施之。
(一)切實“還政于民”,開發西北加強團結,抗戰到底,保障人權,結束黨治,革新政治,務使管理政治的權力交付人民,經過民主運動,來確定人民為國家真正主人。
(二)團結西北各社會階級、各抗日黨派,發揮人力、物力、財力、智力,為保衛西北保衛中國驅逐日本帝國主義而戰。
(三)改善兵役制度,增進軍隊與人民的親密團結;同時加強人民抗日自衛武裝的組織與訓練。
(四)加強優待抗日軍人家屬的工作,徹底實施優待抗屬條例,務使一切抗屬得到物資上的保障與精神上的安慰。
(五)保障一切抗日人員的人權、政權、財權以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宗教信仰、居住遷移的自由。除司法系統及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其職務外,任何機關、部隊、團體不得對任何人加以逮捕、審問或處罰。而人民有用無論何種方式,控告任何公務人員非法行為之權利。
(六)厲行廉潔政治。嚴懲公務人員貪污行為,反對任何公務人員假公肥私之行為。
(七)調節勞資關系,實行戰時十小時工作制,增強勞動生產效率,適當地改善工人生活。
(八)推行消除文盲政策,推廣民眾教育,健全正規學制,改善小學教員生活,實施補習教育,加強干部教育,推廣通俗書報,獎勵自由研究。尊重知識分子,提倡科學知識與文藝運動,歡迎科學藝術人才,保護流亡學生與失業青年,允許在校學生以民主自治權利,實施公務人員的兩小時學習制。
(九)依據男女平等原則,從政治、經濟、文化上提高婦女在社會上的地位。發揮婦女在經濟上的積極性,保護女工、產婦、兒童,堅持自愿的一夫一妻制婚姻。
(十)依據民族平等原則,實行田、蒙、藏民族與漢族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的平等權利,尊重固、蒙、藏民族的宗教信仰與風俗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