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甲骨文書法創作中兩個亟待關注的文字學問題
隨著甲骨的出土面世及學界對文字考釋研究的深入,甲骨文已成為中國文字和書法史中不可代替的一頁。但縱觀和梳理近當代甲骨文書法作品,我們發現,還有很多突出的問題需要當代書家客觀理性對待。尤為突出的有兩個問題,簡言之,一個是正確規范用字問題,一個是合理用字問題。書法作品中用字問題是規矩、也是紅線,更是基礎和原則,值得當代書家重視和反思。
一、正確用字問題
正確用字是相對于“錯字”來說,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逐一論述。
(一)棄新釋而用舊釋,以及選用古文字學界爭議字
甲骨文書法作品創作和文字書寫,其基礎是以古文字學界已公認的可釋字進行,釋字又在出土文獻和資料的基礎上進行,所以在歷史的視角下來看,這是一個不斷修正錯誤的過程,所以甲骨文書法作品創作也必須持有這一基本態度。故而如何用所謂正確的、符合理據的甲骨文字創作作品就是重中之重。隨著古文字研究的深入,慢慢就會發現有些已釋字隨著時間推移,可能識錯或有待學界繼續探討,有些已釋字也是各家見解不一,對書家來說則是云山霧繞更加難以肯定的。所以對未釋字或文字學界有爭議的字要慎用。
(二)形近字和自古各有專字混用
有些字由于古寫法相近,但卻又根本不同,對當代書家來說本就容易混淆,需要仔細加以區分。此類問題,甲骨文書法作品創作中既是小問題也是大問題,分不清楚甲骨文中的形近字,就無法傳承文脈,也不可能創作出符合歷史、符合時代的作品。
古文字中歷來就有專字之字,雖今同字,但古不同字,因經過歷代文字演變及當代漢字簡化而產生新的文字變化和歸類合并等問題,一些書家簡單認為文字相同,沒有再深究其文字內涵和演變規律,殊不知這類字在歷史上是各有專用,兩字有別的。所以在甲骨文書法作品創作中尤其要對在商代時期已是專字專用的這一類字更要清晰認知,不可籠統理解,否則就會出現用字不準,出現錯誤的問題。
(三)書寫隨意
1.隨意斷連。書家在作品創作中,隨意將文字中筆畫斷開,失去原有合理依據。所以掌握和了解漢字的幼兒期的成型特點,比如與身體相關所造出的字,書寫時需嚴謹對待,不可隨意斷開,如正面人形的“大
”字,和側面人形的“人
”字,其字本來為正面人形的簡化之后的抽象線條表現,但“腿”與“身軀”或“手臂”與“身軀”隨意斷開,寫的支離破碎,造成失義,是不合理據的過于夸張。
2.隨意增減筆畫。以為甲骨文字皆為象形,“像了”就可以,其實則是大而化之,不知其理的表現,要么是畫蛇添足,要么是缺東少西。甲骨文中有相當部分文字雖為象形文字,但是這部分象形文字也是有一定的規律和定式,不可過于隨意改造和發揮,否則會出現無法狀態。文字和圖畫的本質區別,就在于每一個文字都已經是約定俗成的承擔特定的音和義的符號。決不可信馬由韁和天馬行空的去想象性隨意性書寫。多一筆少一筆均會成為其他不同的字,所以隨意增減筆畫不可取,甲骨文書法作品創作還需持嚴謹態度和敬畏之心。如“豕
”“豖”
兩字。
3.隨意延長或縮短相對筆畫。筆畫弧線隨意書寫均會出現不同的字,不難發現,一個細微的相對筆畫長一點、短一點,平一點、斜一點,多一點、少一點,高一點、低一點都會變成別的字,比如:“凵
””和“廿
"兩字。
4.隨意改變文字組成部件的相對朝向和方位。同形的字,如果朝向方位等不同,則會出現截然不同的兩個字,如“巫
”和“癸
”等字。
(四)未過識字關
無法釋讀甲骨,僅靠查字典進行所謂的創作。以及原版甲骨中臨習時無法辨識本來訛誤。如果沒有一定深度的古文字和甲骨文知識修習,僅靠查字典湊字的甲骨文書法創作和自認為是“信手拈來”的甲骨文書法創作其實是不知深淺,這是對甲骨文書法在內的古文字書法的蔑視和不屑,在當今書壇值得警示。同時,在臨習甲骨文原版文字時要能慧眼識字,不論照片還是拓片,對“原錯”字的筆誤及訛傳要有清晰的甄別,不可全當“珍品”視之,切忌被誤導。比如《甲編》903胛骨中有“戊
”字即為錯字,而正確的“戊”則為
,該原版中的字缺了兵器“戈”的上下兩端的部分,自然就在作品創作時不能如此書寫,更不能以此為理由故意為之。
以上諸問題其本質是對甲骨文字學習不夠深入所致,缺少了古文字學基本修養和認知,所以加強古文字基本功和古文字理論知識學習即是關鍵之所在。對甲骨文沒有一定數量積累如同“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是無源之水,創作起來捉襟見肘無法進行。這是甲骨文書法創作的基本功。而識字就要從懂理開始,要從規范和標準開始,在此基礎上再深入分析各組風格進而取法,此絕非一日之功,而在當下書壇中甲骨文書法創作者很少有這樣的耐心和毅力下苦功夫。甲骨文字和甲骨文書法學習之難,在于以理識字,因沒有所謂的標準字體,原字均是一字多形,風格各異,故而造成了入門的難度。除了文字學界深入外,在書法界和基礎傳播層面遠遠不夠。但對一部分書家來說,卻是“無知者無畏”自認為甲骨文字本身就是天真爛漫、無拘無束,故而更加的放飛自我,殊不知這是無知無理無畏的表現。
二、“合理”用字問題
簡言之當然是符合古文字學構字理據,這是古文字書法作品創作的一個共性,也可以看成是古文字書法作品創作中,在缺字這個常態下的創作準繩,不應該逾越。
(一)隨意拼湊組合造字
由于甲骨文可釋字相對于書法作品創作來說比較偏少的實際問題,書家在作品創作時臨時拼湊非甲骨文字或非商代文字體系之字,或者將一些不規則字形隨意拿來使用,甚至于隨意造字也是當前常態。在沒有厘清每個字的前世今生,不詳細考察每個字的歷史時,自然就無從下手“造字”。若要深入學習甲骨文書法,除古文字知識外必須補殷商歷史、考古及有關文獻、文學方面的有關知識,借鑒、吸收同時期前后有關銅器銘文的字樣,綜合運用文字同源、假借及文字結體知識,一定是有限度地適當組合必要的創作用字。
如若確需重新組字,對不見于商代甲骨文的字,也不見于同時期其他形式的字,也無就近時期的字可參照更無可借之字時,也就必然要拼湊造字,或者稱為“雜拼”。而這個過程必須依托文字學理據,甲骨文的字形組合并不能像數字的公式一樣簡單套去再組合,必須遵循文字發展的歷程和脈絡,不能單純依照今天的字形生搬硬套,這是要特別注意的。
(二)盲目學習和照搬照抄使用前人作品及集聯集詩中陳舊和已過時用字
以近現代甲骨名家作品中一些已經過時的用字為參照,也是當前一部分甲骨文作品中的常見現象。參照和臨摹借鑒近現代甲骨學人和名家,如董作賓、羅振玉、丁佛言等甲骨名家作品或集聯集詩未嘗不可,也是甲骨文書法必要的學習之路和學習之法,但也要看到,因當時釋字的歷史局限,在用字方面,其中部分甲骨文字字法必須用現在當下新視角正視,不可一味借鑒和模仿學習。這在當代書家創作甲骨文書法作品時必須理性看待,所以在學習前人作品時不可全部繼承和吸收,不能一味迷信權威,應當站在當下歷史的視角和古文字常識理性的角度客觀取舍。決不能為了拓展用字范圍,刻意回避當代最新釋字成果,選用舊作中舊釋情況,繼續訛傳,應該引以為戒,加以重視。
(三)不同歷史時期文字混用
甲骨文書法作品的用字基本原則應當是商代文字為主體,且假想為商人可讀懂的甲骨文作品。在同一個歷史時間節點范圍內是用字基本原則,這也是古文字書法作品創作的共性,決不能臆想和采用后世文字組合混亂書寫,甲骨文字書法作品中夾帶非商代文字體系的字,就如同今天的繁體字和簡體字混寫的作品不能被認可。甲骨文書法作品創作,必須堅持商代文字的主體,包括商代金文字體,如若確需適當借用其他時代的古文字,也必須就近原則,不可擴大時間跨度。同時在作品創作時還必須將風格進行統一化處理。
(四)過多的使用通假字、同源字和受劣質甲骨文書法出版物的影響
使用通假字、同源字假借代替原字也是當前古文字書法創作之常態,但過多的使用通假字、同源字也不值得鼓勵和提倡。
關于使用和借鑒劣質甲骨文書法字帖等出版物的問題,因其違背書法基本常理和共性,實有礙觀瞻,僅作提及,不再舉例。而其本質原因則是不明學理,對古文字學修養的不夠,對書法的一般發展規律認識不清所致,才將一些難登大雅之堂的“江湖字書”和所謂的內容劣質的甲骨文書法出版物為依托,一味參照和模仿故意夸張書寫,其實是誤入歧途。
關于合理用字問題,在創作甲骨文書法作品時,首先應該在內容上,一定要與其可釋文字相適應,不能為了“多字”和“巨幅”甲骨文作品而湊字數。我們應該坦然面對甲骨文字少的現實問題,創作能夠匹配和甲骨文字相適應的甲骨文書法作品才是正道。筆者只是拋磚引玉,以期達到古文字學界與書法藝術界就當代甲骨文書法作品創作現狀產生共鳴。書法藝術是漢字的書寫表現藝術,所以漢字始終是根是魂。而甲骨文書法藝術是圍繞以1899年出土發現至今的商代文字為本,這是其根本基因和血脈,所以書寫創作符合商代文字系統的書法藝術才是甲骨文書法藝術之本來。所謂的書法藝術也不能單純的表達情緒和性情,其前提還是以使用合理的文字進而按書法規律再進行書法作品創作,不論是甲骨文還是其他類型的古文字書法作品創作,首先要清晰認知,書法的本體還是漢字,而正確的書寫古文字進而進行符合古文字理據的作品創作就是關鍵之關鍵。
總之,古文字書法作品創作是一個“高門檻”的書法創作行為,不能簡單視之,要有敬畏心。才能創作出達理、通情的古文字書法作品。所以古文字書家的學習要深入,不能淺嘗遏止,不能照貓畫虎,依葫蘆畫瓢,要懂其理知其義,字法和筆墨技法兩者不可偏廢。不能在一知半解或不求甚解中談創作。古文字書法要力戒“頭重腳輕根底淺”的邪路。正確的寫甲骨文和寫正確的甲骨文是當代書家面臨的一大挑戰。這需要有擔當和有歷史使命感的書家狠下功夫,苦下基本功,不光只是注重筆墨技法,還要特別補充完善古文字相關知識,由此看從事甲骨文書法及古文字創作的書家任重道遠。